河北对石家庄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2020-07-02 门窗网sxxjymy4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02日 08时41分30秒
相关推荐:

  3月16至3月20日,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冀安委办传〔2020〕7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及厅党委书记宋文玲同志指示精神,河北省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对石家庄市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是政府层面的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是复工复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八个必须”要求情况。“八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三是逢查必考,抽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检查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一分石灰石矿、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五岔口水泥灰岩矿,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灵寿县金谷伟业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必须“逢查必考”,即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重点岗位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和管理能力等进行了现场抽考。逢查必考,以考促学,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提高职工安全技能,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三违”行为。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