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日前组织全省节能监察(监测)机构对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部分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了监察,相关企业各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均达标。
据介绍,本次监察随机从全省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名单中抽取41家企业(钢铁、焦化、平板玻璃企业按15%的比例抽取,水泥企业按10%的比例抽取),随机从省节能中心31名执法人员名单中抽取18名监察人员组成6个监察组。
钢铁企业。以2018年1月—12月为统计期,依据相关标准,监察组核查了11家钢铁企业各工序能源消耗情况。被抽查的钢铁企业粗钢产量为3106.87万吨,铁产量为2744.55万吨,钢材产量为2572.06万吨,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737.87万吨标煤,平均吨钢综合能耗560千克标准煤,各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均达标。
焦化企业。以2018年1月—12月为统计期,依据《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监察组核查了7家独立焦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或钢铁企业焦化工序能耗,被抽查的焦化企业产能为853万吨,焦炭(干全焦)产量731.11万吨,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6.83万吨标准煤,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均达标。
水泥企业。本次抽查水泥企业20家。其中,遵化市三官庙水泥厂停产,实际监察企业19家。以2018年1—12月为统计期,依据《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监察组核查了19家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被抽查企业水泥产量为2123.48万吨,熟料产量为1666.61万吨,综合能源消费量201.86万吨标煤,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均达标。
玻璃企业。以2018年1—12月为统计期,依据《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监察组核查了3家玻璃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被抽查企业的产品产量2588万重量箱,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8.92万吨标煤,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熔窑热耗指标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