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组进驻江苏省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工作。11月26日,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动员会在江苏南京召开。会前,督导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召开与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通报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安排。动员会上,黄明作动员讲话,对做好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提出要求。
黄明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督导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黄明强调,这次专项整治督导是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督导、责任督导、措施督导和实效督导。督导内容包括综合督导和行业领域督导。综合督导重点整治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五方面突出问题;行业领域督导重点整治化工和危化品、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突出化工和危化品行业。要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实现“五个提高”,即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并为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指导推进全国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安排,国务院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2月28日。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025—57793607,举报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路5号,东郊国宾馆8223房间,邮政编码:210014。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