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确认书
CQ(2019)第16号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5月29日刊登了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公告,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依据省国资委《江苏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转让价为13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合同书》)。经审核转让双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有效。
交易双方承诺对提供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成交确认后,请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