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门是百姓室内装饰装修中常用的一类居室内用门,按材质不同可分为实(以锯材加工制成,从内到外都是相同木质的门)、实木复合门(门芯和内部结构是由木材或人造板制成,只有表面是木材或木质单板的门)以及模压门(以人造板、锯材为骨架,面层为人造板或PVC等经压制胶合或模压成型的门)三种类型。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在上海生产、销售的木质门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与木质门相关国家和行业推荐性标准WB/T1024-2006《木质门》、GB/T16734-1997《中国主要木材名称》、GB/T18513-2001《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GB/T18107-2000《红木》以及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明示担保,对抽查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和材质两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抽查的43批次木门产品(其中,全市木门6批次、实木复合门21批次,模压门16批次)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出现安全指标甲醛释放量超标、2批次产品材质名实不符。 甲醛释放量是木门产品的重要安全指标,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室内使用的木质门甲醛释放量为E1级(≤1.5mg/L),本次抽查,上海紫微门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春亚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模压门产品实测甲醛释放量达11.3mg/L和4.6mg/L,分别为标准限值的7.5倍和3倍,这种木门的使用会严重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此外,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上海安洋木业有限公司)把模压门标识为实木复合门。1家企业(上海尊豪木业有限公司)将水青冈称为红榉实木门,明示材质名称与实测不符。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市质量技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有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