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制木门遭遇“无效合同”

   2020-07-11 门窗幕墙sxxjymy8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1日 08时39分29秒
市民邱先生订制品牌,没想到遭遇以次充好。然而,商家所开订单、收据未盖印章,属于无效合同。近日,邱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讨回定金679元。但是,定金中的另外821元,却打了"水漂"。 3月中旬,邱先生在该店预订3个木门和一套附件,交付定金1500元。服务员所开《订货尺寸表》和《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款收据》上均未盖章。商家送货上门后,邱先生打开第一件包装,发现门正面有一块黑疤。送货司机说:"质量问题我不管,你快把余款交给我,不然就把货拉走。"邱先生只好让司机把门拉走。次日上午,邱先生在该店打开另一件订制门的包装时,发现成型接缝处有条半米长的口子。 邱先生要求商家全部退货并退还定金,被对方拒绝。市工商局芝罘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该店出具的订单、收据未盖印章,属于无效合同。经调解,该老板赔偿邱先生679元。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