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公告,对2009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种类进行了调整。 根据最新公布的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其中的金属及制品项下不再包含钢铁产品。 结束这一实行约一年半的措施,将有助于推动钢材出口和拉动出口增长。 这是中国官方继取消钢材出口关税之后,为促进钢材和整体出口增长所推出的最新举措。 官方此举明显是为了支撑陷入低迷的钢材出口和刺激出现下滑的整体出口。 金融危机和人民币升值导致国外需求减弱,同时也使中国的出口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中国11月当月整体出口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2%,显示出口行业目前境况堪忧。 而今年1-11月,中国累计出口钢材5,606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1%;出口钢坯127万吨,下降79.8%。 中国此前已经宣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产品的出口关税。 中国目前实行的钢材出口许可证制度是2007年5月20日开始实行的。当时推出此项措施是为了抑制钢材的迅猛出口,遏制持续扩大的贸易顺差,同时为了减轻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在贸易上的摩擦。 中国为了对商品进出口进行调控,会在一定时期内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类别、数量、金额加以限制或监管。而对出口商品的管理主要是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凡对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和技术,出口企业需要在出口前按照规定申领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中国2006年成为钢材净出口国。当年中国出口钢材4,301万吨,较上年增长109.6%;同期进口钢材1,851万吨,较上年下降28.3%。 2007年全年,中国出口钢材6,265万吨,较上年增长45.8%;同期进口钢材1,687万吨,较上年下降8.8%。 新规定中还取消了对蚕和部分蚕丝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