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的"维权" 不甘心的"投资者"们,开始联络其他>其他>其他的小股东,组织自己的"维权"之旅。 为此,侯玉富受超过3%的股东委托,向*ST耀华股东大会提交了两项临时议案。 本报记者拿到的上述议案显示,小股东们要求"公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耀华玻璃的原始应征方案"。 同时,"要求耀华玻璃严格按照2007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控股股东拟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中所列重组方应符合的八项条件,另行公开征集重组方"。 侯玉富对本报记者表示,正如本报7月3日报道(详见《"无盈利"上市 凤凰置业借壳路径》一文)所述,中小股东们反对上述重组方案的理由有两点:凤凰置业成立三年并无盈利、它对*ST耀华受让方要求则是"强行达标"。 2008年3月25日,江苏省宣传部、财政厅联合批复,将江苏教育出版社、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地方国企持有的、凤凰置业48%的股权,无偿划拨给凤凰集团。 同时,凤凰集团向凤凰置业增资72,2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后者的注册资本金由8400万元变更为8.06亿元。 上述变更后,凤凰置业成为凤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亦真正"达标"。 然而,"达标"后的凤凰置业仍有两大风险。首先,目前凤凰置业总资产里,约有估值的28%未获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其次,公开资料显示,凤凰置业营业利润2006年度约-204万元,2007年度约-1126万元,2008年度1-3月份约-302万元,净利润基本相同,仍然未达到耀华玻璃此前对受让方利润的要求。 "开业三年、只真正运营了一个项目的凤凰置业,哪里有‘积累了丰富开发经验’?又怎么能成为上市公司呢?"刘明提出如此质疑。 侯玉富与刘明等流通股股东均对本报记者表示,其目的不是令*ST耀华重组失败,而是希望凤凰集团能将出版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但是,如果凤凰集团不愿意这样做的话,他们会否决重组方案,并以股东身份要求*ST耀华重新征集重组方,为其注入真正优质的资产。 侯玉富还告诉本报记者,已经征集到超过5%的投票权,并且有信心征集达到20%。 ST耀华的回应 面对投资者的质疑,ST耀华的董秘宋英利认为,这种质疑是缺乏深入了解。 "首先,我们的律师和财务顾问都认为这是没问题的,我们是基于中介的判断然后做出的决策,是符合规定的,第二,注入凤凰云翔和凤凰云海的这两个项目的土地实际上是向普通投资者很大的让利,这两块土地是按照账面值进来的,而工业用地和转变成为住宅用地之后之间的差价是很大的,未来会有很大的增值空间。" 宋英利表示,"我们在报告书中也明确提到,凤凰云翔项目、凤凰云海项目在招拍挂中最终获得地块的可能性较大;即使未能在招拍挂中摘牌,凤凰置业也可获得现金补偿款约3亿元。董事会在研究这些问题时,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都已经有充分的考虑了。" 小投资者甚至怀疑当初凤凰集团在竞标耀华玻璃时,就是提出注入凤凰集团出版传媒资产的。 "他们完全混淆了受让人和注入资产这两者的概念,‘八项条件’是针对受让人的,在这次借壳的过程中,受让人是凤凰集团,而凤凰集团的确是完全达到‘八项条件’的,但是‘八项条件’并不是针对注入的资产的。"宋英利对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