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中国行业精英——木门委常务副会长齐聚成都,参加中国木门会长会议。这次活动是中国木门行业最核心的、最骨干的成员的会议。会议对当前行业存在的问题、今后如何开展活动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会上,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谢春林宣读公布了《中国木门行业自律公约》和中国木门行业“八荣八耻”。
一个行业井喷式的发展后必将进行规范,木门行业作为新兴行业近几年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发展速度,但是目前还存在这很多作坊式的木门加工厂,恶意压价,无序竞争等现象屡见不鲜。中国木门行业自律和中国木门八荣八耻都是以清洁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在对行业进行规范的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以下就是《中国木门行业自律公约》和中国木门行业“八荣八耻”的全部内容。
制定单位: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
“十二五”是中国木门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木门行业进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时期,是中国木门行业的成熟之始,要有一个秩序规范的竞争环境,有一个自律的行业体制,企业要做好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
在中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开始之际,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为促进木门行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国木门行业自律公约》,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木门行业可持续发展,保障行业整体利益,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和竞争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实际,遵照“公平竞争、相互尊重、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方针,制定本公约。以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
第二条从事木门及相关附属制品生产的相关单位为行业成员。提倡所有行业成员签署本公约,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应是本公约的模范执行者。
第三条签署本公约的成员,应从维护行业及自身的长远利益和声誉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四条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守法、诚信、公平、友善”。木门行业从业者应自觉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努力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五条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组织本公约的制定和修改,是本公约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公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行业准则
第六条行业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行业成员单位之间应按照诚信守法的原则,开展经营合作,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