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河南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通知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最新结果,预计2018年3月22日29日,河南省大部分区域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为有效应对本次污染过程,要求下属水泥企业自2018年3月22日16时起启动新乡市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间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已纳入错峰生产的企业,执行错峰生产要求,实施相应的停限产措施。
水泥粉磨站、矿渣微粉、石灰、商砼等建材行业停产。
通知还要求水泥、混凝土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水泥企业停产限产执行要求如下:
责任编辑:丛玉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