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出紧急通知,3月22日16时,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同时采取相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据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分为4项。一是工业减排措施。各县区政府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Ⅱ级响应减排措施;工信部门落实采暖季的错峰生产措施及非采暖季铸造行业电炉、天然气炉停产措施,督导企业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等。二是扬尘源减排措施。住建部门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工地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督导商砼站停产,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城管部门不间断地开展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等。三是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部门负责过境中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砂石运输车区域限行;城管部门负责工程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停运等。四是健康防护措施。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等。
另悉,此次预警期间,开封市将组织力量,加强对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而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丛玉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