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出疆棉运费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新财建〔2013〕4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新财建〔2017〕206号)有关规定,我们对2016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进行了审核,并将在公示期间对申报企业所提供的铁路货票和装运清单再次与第三方进行现场核实,现将审核确定的拟补贴企业和补贴金额面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公示期间,凡是对拟补贴企业或补贴金额有异议、或者需要举报投诉有关违法行为的,均可采取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新疆财政厅反映。
请各企业认真核对公示表中的银行账户信息,如发现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的(仅限此原因),请持《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账户更正说明》原件前往公示地点更正,同时自行下载更正公示表内容(更正后的内容请标为红色),并发送至邮箱:349196257@qq.com。因补贴申报“不在规定时限范围内”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如需取回纸质申报材料,请在公示期内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函原件到公示地点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候。
附件:2016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审核结果公示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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