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 下载>>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培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菊瑛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忠伟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2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 6,625,465.17 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62,546.52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62,918.6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共计 755,164,371.79 元,扣除本年中期支付的股利 13,339,250.04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47,788,040.40 元。拟提出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送红利、红股以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全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少,本年中期已实施过一次分配,考虑到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在符合公司相关分红规定之暂不分配条件前提下,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未分红的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责任编辑:刘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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