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以来,每年两会都有关于烟包图形健康警示标识的建议,至今已经整整十年。这样一项关乎人民健康的控烟建议究竟走过了怎样的路程?
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公约》自2006年1月在我国生效以来已经11年。《公约》第11条要求缔约方,在“《公约》生效三年内采取和实行有效措施,确保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不得以任何虚假、误导、欺骗……的手段推销一种烟草制品;烟草制品包装上的健康警语和信息应是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
《公约》第11条实施准则指出:“有证据表明,图文并茂的健康警语和信息比只用文字的健康警语和信息有效得多”;“健康警语和信息的效果随着尺寸增加而增加,各缔约方应考虑健康警语和信息覆盖50%以上主要可见部分,并力争覆盖尽可能多的主要可见部分”;“缔约方应考虑采取措施,除以标准颜色和字体(平装)显示品牌名称和产品名称外,限制或禁止在包装上使用其他标识、颜色、品牌形象或推销文字。这可以增加健康警语和信息引人注目的程度和效果,防止包装转移对警语和信息的注意力,并解决工业包装设计技术暗示某些产品比另外一些危害较少的问题”。
《公约》第12条要求缔约方,“利用现有一切交流手段,促进和加强公众对烟草控制问题的认识”。
图形健康警示的作用
■体现政府的控烟履约承诺和人民健康优先的原则;
■低成本的健康教育(按2016年卷烟销量计,相当于印制2350亿幅健康教育宣传画,日吸1包烟者每年取烟盒7000余次),而政府几乎没有开支压力;
■具体、清晰、明确地宣传烟草对健康的危害,更易引起注意;
■促使吸烟者戒烟;
■警示不吸烟者远离烟草。尤其是青少年、妇女和儿童;
■利于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群理解;
■改变敬烟、送烟陋习,遏制公款消费;
■削弱卷烟品牌形象的影响,消除卷烟包装的广告作用,降低整体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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