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出让方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其生铁产能使用权指标经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出让,由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9日17:00。
地点: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5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联系人:刘烨电话:0311-66635162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指标转让主体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标的为生铁产能使用权指标,共计31万吨。
二、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4#1800m3高炉部分生铁产能使用权指标31万吨,该指标已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出让。
三、转让底价
生铁产能使用权指标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80万元/万吨(含税)。
四、转让形式
生铁产能使用权指标转让通过河北省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该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以挂牌底价人民币580万元/万吨为最终成交单价进行转让;
(二)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在竞价开始前(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到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索取竞价须知。
五、付款方式
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交易款(合同总价款的50%)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指定账户,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将首笔交易款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支付至出让方账户。待受让方在省级发改主管部门取得项目备案证后15个工作日内,将第二笔交易款(合同总价款的50%)支付至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账户,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将第二笔交易款支付至出让方账户。(具体付款时间、数额、期限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确定)。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受让方需为河北省省内规范钢铁企业,以国家工信部公告为准;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受让方购得指标需用于本企业产能置换;
(四)本次交易31万吨生铁产能指标一体打包出售,不予拆分。
七、交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向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交纳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不计利息),同时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已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二)开户名称: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新华路支行
帐号:572030100100174268
八、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受让意向登记表》;
(二)《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三)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企业同意购买指标的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或党委会决议;
(六)企业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企业购买钢铁产能使用权书面申请的批复;
(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转账证明。
九、意向受让方须知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出让方的补偿:
(一)意向受让方已有效办理报名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在竞价当天未到场参与竞价程序的;
(三)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后,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四)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六)意向受让方在成功摘牌后违反摘牌前承诺的;
(七)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