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6日晚间公告,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蔡炬怡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自国星光电2014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相关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27日止,蔡炬怡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4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蔡炬怡先生本次减持行为将导致其由持股5%以上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
公告称,蔡炬怡先生在2015年1月26日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由23,000,000股变为19,550,000股,持股比例由5.35%变为4.55%。蔡炬怡先生本次减持后,其与王垚浩先生、余彬海先生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26%。国星光电三名实际控制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责任编辑: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