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消防器材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16 聪慧网sxxjymy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6日 00时30分04秒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消防器材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消防器材购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FSZS20180600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325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工业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0760)228102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760)88325733

    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四楼4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消防器材一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投标人须承诺对所投产品具有合法经营权(提供《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5、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投标人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6、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采购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96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1日08:30至2018年06月15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四楼402

    招标文件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2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2日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四楼4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残疾人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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