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今年近百则违法广告药品超一半;不乏同仁堂、白云山陈李济、上海方大药业等知名企业。
近期,陈李济、方大药业等企业多个产品的相关广告因违法,被陕西等多个省市食药监部门通报。
新京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江西、内蒙古、湖南、湖北、陕西等多地食药监部门均发布过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近百个违法广告中,夸大产品功能主治、超出说明书范围进行功效宣传等,仍然是屡禁不止的老问题。
在梳理的93个违法广告中,药品占据半壁江山,达到56个,医疗器械与保健食品分别为19个、18个,占比相当。值得注意的是,发布违法广告的产品也“自食其果”。沈阳大有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益生堂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皆因不同程度的违法广告,被省、市级食药监部门查处和暂停销售。
药品违法占比过半
自从2015年9月1日“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实施后,虚假广告、极限用语、童星代言、明星试用等广告内容均受到严格限制。但尽管如此,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发布违法广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新京报记者梳理了2018年以来,江西、内蒙古、湖南、湖北、陕西、四川等地食药监部门对外公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其中,药品违法广告仍占据绝对主力。被通报的93起违法广告中,药品违法广告达56起,占比达60%,医疗器械与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数量分别为19、18个,药品广告违法仍是“重灾区”。
在这三类产品的违法广告中,大部分产品发布的次数不多,在5次以下。但也有部分产品频繁发布违法广告。
以四川省今年5月发布的《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公告》为例,一款标示为“奥络通欧米伽6”,由沈阳大有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因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被禁止在四川省内销售。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这款产品已经在大众媒体发布违法广告263次。另一款标示为黑龙江省益生堂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三清丹”,也已经发布违法广告212次。一段时间内通过违法广告,对老百姓进行“集体轰炸”,是这类广告的共同特点。
就产品在四川省内被暂停销售带来的影响及对违法广告的整改,新京报记者5月25日拨打沈阳大有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5月28日,新京报记者尝试联系黑龙江省益生堂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但并未搜索到该企业官网,记者拨打其电话提示为空号。
违规广告不乏知名企业
新京报记者在梳理前述违法广告时发现,在涉及的产品生产企业中,不乏同仁堂、白云山陈李济、上海方大药业等知名企业。
在安徽省2018年1月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中,一款标示为北京同仁堂兴安盟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同仁堂牌葛根山药胶囊(降血糖胶囊)”,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同时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而位列其中。
另一家知名企业陈李济的违法广告次数则更多。在陕西省食药监局今年5月的公告中,标示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壮腰健肾丸”和“胃疡宁丸”发布违法广告。其中,“壮腰健肾丸”违法情节严重,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公告显示,2018年2-3月该企业在陕西一家电视频道共发布违法广告27次,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今年2月,辽宁省食药监局还通报,标示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活络止痛丸”药品广告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也被暂停辽宁省行政区域内销售。
资料显示,陈李济药厂为上市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陈李济在给媒体的回复中称,部分广告系代理商发布,公司已与代理商终止了合作关系。另外,“壮腰健肾丸”产品广告中的广审批文号是2016年版(本应为2017年版),公告中的违法行为系媒体在更换广告带的过程中错误提交了2016年版本的广告所致。对陕西食药监局通报的“胃疡宁丸”违法广告,陈李济方面说目前掌握的信息跟公告信息出入很大,公司正在向陕西省食药监局申诉。至于申诉的结果如何,陈李济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称,不清楚最新进展。
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交通心肾胶囊”也因严重违法行为,屡登黑榜,并被多省相关部门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在湖南省食药监局今年4月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产品通知中,标示上海方大药业生产的“交通心肾胶囊”因存在标示功效的断言、保证,被暂停在湖南全省范围内销售。今年5月,山西省食药监局公告通知,决定对上海方大药业生产的“交通心肾胶囊”等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并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对上述药品下架封存。公开信息显示,该产品已经相继被辽宁、广西、北京等多地食药监局叫停销售。
针对产品在多省范围内被暂停销售等问题,新京报记者拨打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话,尚未取得联系。
夸大功效成违法广告重灾区
在广告违法事由方面,与夸大产品功效有关的宣传是主要违法内容。新《广告法》明文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但企业在发布广告时,仍有类似情况发生。在新京报梳理的名单中,超过20家企业在广告中存在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的情形。
这其中,保健食品颇为显眼,“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成为保健食品行业违法广告的一大主要原因。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徐华锋指出,一方面,保健食品一向是明星代言的重灾区,明星效应对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带动是企业选择明星代言的一大考虑,“明星盲目代言,某些机构、专家为某些企业、产品不负责任地背书,但从法律层面又很难追究其责任,也让一些企业找到规避的方法,新《广告法》的实施确实让这些行为没有了藏身之地,但另一方面,企业或许还会找到规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