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试点对安企的意义

   2020-07-16 聪慧网sxxjymy5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6日 12时46分39秒

    慧聪安防网讯 公共事件中,因执法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引发的争议颇多,而执法记录仪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实际需求研发设计的一款高科技安防(警用)装备,可以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同时,也有效的保障执法人员的正当权益。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平,以及强化和完善执法过程监督的全面展开,录音录像作为现代化的取证手段,目前已经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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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试点对安企的意义

    国家出台关于执法记录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关于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2016年6月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在110处警、当场检查、消防管理、案件勘查等6种场合必须全程记录视音频,负责严惩。公安部新要求将推动执法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由交警系统向全警种(包括消防、治安、边防、缉毒、刑侦现场勘查等等)快速延伸。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而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试点地方和部门在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案》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各试点地方和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政策将引爆执法记录仪市场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遇事都依理讲法,追求公平公正。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在平常的执法工作中,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证据意识,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并且新政策的提出在提高执法文明的同时,也必将引爆执法记录仪市场。

    并且执法记录仪只是整个执法管理方案体系中的一小块,一个完整的执法管理方案体系应是包括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及电子证据管理软件在内的全方位,全系统的执法管理方案。执法记录仪的工作只是完成了对执法人员执法的全程记录,后续还需采集信息,管理信息。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2015年中国执法人员共1074万人(其中公安专兼职512.2万,交通91.9万,司法44.4万,其他425.5万),2020年则会达到1117万人。2015年执法记录仪市场为83万台,2010到2015年增长率高达32%;2015年执法记录信息采集站1.51万台,2010到2015年采集站增长率则达43%。

    从我国警用装备的普及率来看,80%省市警务单位列装各式单警装备,同时各种新型警用装备品种近千个,而新产品将持续不断取代旧式装备。根据2015年的调查,执法记录仪2014年市场容量48.69万台,增长15%,预计2018年达到66.46万台,市场规模达11.63亿元。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2014年市场容量2.65万台,增长14.9%,预计2018年达到3.64万台,市场规模4.59亿元。而2016年相继出台的一些政策之后,可看出,2018年的两组预估数据是保守的。并且执法记录仪在这公安、交通、消防、城管、药监、海关、铁路、检察院法院八个行业中的应用会将越来越广。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将会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大面积的推广也是可以预见的。

    慧聪安防网总结:

    执法记录仪产品可以解决传统执法方式带来的诸多困惑,虽然目前执法记录仪的应用领域多为交警、治安警等公安单位,但是除上述8个行业之外,一些需要“有信息记录以保留信息纠纷证据”的单位,如:保险业,林牧业等行业单位等都将是未来执法记录仪会进入的领域,因此开拓非警用领域将会带来相关设备销售量的增长。这也将对于安防企业开发执法记录仪市场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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