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全省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依据GB4706.3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强制要求》、GB4706.52-2008《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的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结构、内部布线、电气间隙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个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涉及山东省博兴县广普食品机械厂、山东省博兴县南洋厨房设备厂、山东省博兴县奥圣德厨房设备厂、淄博金诺厨房设备厂等4家企业。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