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化妆品企业须关注欧盟新指令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5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3时41分49秒

  [慧聪美容美发网] 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分别刊登了两项指令2009/129/EC号和2009/130/EC号,这两项指令的内容中都涉及化妆品的监管,其中包括染发剂与其它护发产品,以及牙膏和口腔护理产品,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需留意具体事项。

  本次欧盟方面发布的指令中,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为减低染发剂及其他护发产品对消费者造成皮肤敏感的风险,欧盟方面推出了预防措施,即如果染发剂的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对苯二胺(PPD)以及2,5-二胺甲苯(PTD),则必须于标签上列明警告字句,并且当两种物质于氧化条件下混合时,所含的PPD及PTD的最高浓度分别不可高于2%及4%;第二,含氟化物的牙膏必须于标签上打印警告字句,除非该类产品注明仅供成人使用,否则标签上必须印有警示,即“6岁以下儿童须于监管下才可使用小量牙膏刷牙,以减少吞下牙膏的可能性。一旦吞下其它来源的氟化物,须看牙医或医生。”

  目前,宁波地区在全国化妆品行业平稳发展的大背景下,已经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化妆品产业链,化妆品的出口已经成为宁波地区出口创汇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据统计,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底,宁波口岸出口相关化妆品共计688批,合830.5万美元,对比去年同期的235批次,354.6万美元,分别同比提高193%和134%,呈现出喜人的出口态势,同时也表明化妆品行业的出口发展空间仍十分巨大。因此,在这种大背景下,相关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努力牢牢把握机遇,争取在这个行业做大做强。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化妆品出口生产企业:在面对欧盟方面不断修订完善产品标签硬壁垒和技术软壁垒的环境下,企业不仅要把好产品出口的质量关,还需密切关注各种指令及规定的新进展,规范出口产品的标示,避免因标示内容不全、不实造成退货甚至销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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