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4时13分25秒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2013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5,21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聂景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格宁先生、章卫东先生、张工先生分别做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2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董事会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21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5,21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2年度报告》、《2012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21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21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3,988,739.78元,201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470,180.9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以2012年期末的总股本77,000,000股为基数,用201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3,988,739.78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支出为7,700,00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7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3,1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1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5,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票1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21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在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票5,21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支毅律师、张立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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