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记者:请问郝老师,三一是在美国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分区法院提交的诉讼,审理周期可能会比较长,你怎么看待这个事件未来的走向?向总,您怎么看待?
中国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答记者问
郝俊波:这是一个跟我们的案子技术性关联的。首先我先回答一下,其实这个诉讼的程序未必像大家所关注的那样,由于在美国的诉讼程序,一个案件在进入实体的审理之前会在程序上先有一些双方的往来,比如说在目前是我们先提起了一个诉讼,但是被告可以提起一个动议,申请法院来解散这个案子,现在根据我们的估计,他们按日程应该在这个月底被告可以提起申请解散的动议。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原告和被告之间按程序欧可以调节,这种情况下案子可能时间会更短一些,但是如果这个案子最终法院决定审理,时间可能会比较长,现在就不好预测。
我的个人理解,这个案子其实诉讼时间并不是关键,它的意义在于我们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已经变得成熟、自信,已经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用国际手段来解决国际争端。
我曾经和美国律师、和欧洲的律师在中国征集受害的企业起诉这些垄断企业,尽管有很多中国企业跟我联系了,但是他们都不想做中国第一家起诉的,所以最后中国起诉没有人站出来主张这个索赔,而这个案件最后有一个巨额的调节赔偿,都被其他国家的企业所瓜分了,而我们作为最大的受害者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
我曾经和美国律师、和欧洲的律师在中国征集受害的企业起诉这些垄断企业,尽管有很多中国企业跟我联系了,但是他们都不想做中国第一家起诉的,所以最后中国起诉没有人站出来主张这个索赔,而这个案件最后有一个巨额的调节赔偿,都被其他国家的企业所瓜分了,而我们作为最大的受害者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
三一并不是第一个于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的决策而受审的中国企业,而且我相信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是已经成为第一个用法律武器来试图公正、透明解决这些问题的企业,所以我相信其他的企业已经不用再担心自己会成为第一。
刚才我听到三一的发言说,我们是被逼万般无奈来提起诉讼,我觉得我们以后其实也没必要非得等到被逼万般无奈才提起诉讼,作为走出中国的企业,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这个自信,有信心用国际所公认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我认为这个案件不仅关系到每个走出中国的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且对美国公民、美国公正,甚至是美国的法制,都会有一个非常重大的意义。首先,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一个典型国家,法院可以通过新的判例来给这个事情制定他所认为公正的法律,制定相应的标准。
我关注的美国官方财政部有关的发言人对此案的评价是,他们认为三一肯定会败诉,因为CFIUS本身有一个规定,说他们总统的有关行政命令不受宪法的司法审查,不受违宪的司法审查。
但是我个人认为,从法理来讲,这个案子的确还是存在胜诉的希望,因为大家都知道,法国原则上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美国政府的行政权和法院的司法权是分开的,甚至和国会的立法权也是分开的,这样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说某些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反了宪法,从理论上来讲美国的法院是有权利作出改正的,也就是在理论上还是有可能来判决三一在这个案件上取得胜利的。
当然我自己作为律师,我多年的从业经验告诉我,像我们这些穿着西装的律师和穿着法官袍的法官,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并不是一个法律机器,所以最终影响这个案件的也许是法官有关的价值观或他们自己的生活体验。
所以说对这个案子最终结果我们现在很难有一个清晰的预测,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个案子从起诉一开始我们已经取得了主要的胜利。
而且我认为这个案子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想美国公众和全世界来澄清我们中国企业真实的形象,因为可能很多美国人想到中国企业就会认为可能是有官方背景、军方支持,至于提到国家安全更是非常敏感。
如果我们这件事没有起诉,而是像以前的其他企业一样,如果美方一调查我们自己就撤销了、放弃了,那么我们可能永远没有这样一个公平、公开的程序来给自己做澄清,那么可能美国的有关官员和美国的公众都说,看中国公司心虚了吧,因为他们有问题,所以他们自己就知难而退。
所以可能当多年以后,不仅是中国的公众,甚至美国的公众,对本案的法律问题他们都已经都不清楚了,但是如果我们打好这一仗,就可以给大家清楚的呈现一个诚实、自信的中国企业形象,这样的一个形象我觉得对我们整个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都是深远的。
我个人认为,仅仅是投了大把的钱在国外并购、建工厂,其实并不代表我们的中国企业真正的国际化,只有从观念上来真正的国际化,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这才是在文化上、在观念上真正国际化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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