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去年11个中省直部门《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基础上,联合修改完善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新的《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即将发布。
新的《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在风格上延续了简单、务实、管用、易操作的特色,增加了普惠制、市场化的内容。
一是强化了帮助企业缓解困难的政策。在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紧张方面,政策规定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贷款贴息;通过组织银企对接、降低担保门槛和工业助保金支持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贷款难”;通过奖励企业上市融资,补贴企业发行集合债、集合票据等方式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改进了支持企业生产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政策。在支持企业增加生产方面,新政策规定对主营业务总量和增幅达到政策规定标准的企业,省级财政将按企业实缴税金增长部分的5%对企业给予上限400万元的奖励,其中奖金的50%用于奖励对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营管理者。
三是充实了盘活工业存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等方面的政策。在鼓励盘活工业存量方面,省有关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业存量资源信息和鼓励投资的产业链目录;对于符合政策规定,引进投资盘活现有工业存量的招商人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改造升级盘活工业存量的企业,在产业资金、生产要素、用地指标、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鼓励小企业上规模,对于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谋求更大发展,对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