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燃气安全知识你知道吗? 杜绝安全隐患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7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6时39分33秒

    慧聪供热采暖网 本报3月18日报道了市民加到“黑燃气”的新闻(见3月18日a08版《黑气点打着正规燃气公司名义,散发小广告诱市民上当》),森叶燃气公司随后在礼乐、麻园等地开展“能量厨房”安全教育活动,向市民介绍如何安全使用燃气,为市民带来了生动有趣的模拟厨房燃气安全体验,与手机游戏相结合的燃气安全知识,以及解密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带来的安全隐患信息。

    市燃气协会会长张新跃向记者介绍:“假冒的订气电话,会为市民带来无尽的烦恼:缺斤短两、不耐烧、无安全保障、以次充好、投诉无门、钢瓶易被套换成过期瓶或报废瓶……,我们协会会员一直致力于向市民普及安全用气知识,近期已在棠下、礼乐、麻园、良化等地区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这几年来累计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单张30多万份。我们呼吁市民从正规渠道打电话购气,不要贪便宜轻信小卡片广告。”

    森叶燃气公司经理蔡光海向记者介绍了其公司的送气流程:“我们公司用统一的服务热线,市民购气电话打进来后会分配给相应的送气站,电脑出单,单上有用户地址、送气工名字、钢瓶号等资料,用户把单据与钢瓶号、送气工制服、个人资料对应即可辨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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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安全小知识

    ●过期瓶、报废瓶危害大

    过期钢瓶、报废钢瓶因长时间使用,受液化气产品中的硫的腐蚀,易出现钢瓶安全性能降低的现象,加上钢瓶的复杂使用环境,将会产生严重的锈蚀、损害和变形,易发生瓶体撕裂引发爆炸。其次,钢瓶阀门及附件长期使用发生漏气的现象将明显增加,遇到明火将会引发火灾和爆炸,直接危害到居民家庭的安全。

    ●标准瓶身规范

    ●过期瓶的识别

    (gb8334-2011标准)

    □对在用的ysp118和ysp118-ⅱ型钢瓶,自钢瓶钢印所示的制造日期起,每3年检验一次。

    □其余型号钢瓶自制造日期起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三次检验的有效期为3年。

    □在使用过程中有发现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该提前进行检验。

    ●钢瓶的判废标准

    1.按gb8334-2011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按检验周期推算的使用年限为15年。

    2.截至2011年9月30日,所有按照原《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1986制造的钢瓶(简称“螺丝瓶”),都达到15年的期限,予以强制判废。

    3.“螺丝瓶”是指护罩通过三个耳片用螺丝拧紧连接(非焊接,可拆卸)到钢瓶本体的钢瓶,俗称“螺丝瓶”。

    4.按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

    5.对使用期超过gb5842-2006标准规定设计的使用寿命8年的钢瓶应按报废处理,若要继续使用,必须由钢瓶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6.对“螺丝瓶”、超过使用年限、无护罩、制造标志模糊不清、严重锈蚀、瓶底损坏、瓶底变形、瓶体受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瓶,一律不得检验,按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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