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为切实减少城区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兰州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至2014年,用3年时间对城区现存的800余台、5000余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治理改造。
在此次治理改造过程中,兰州城区现有燃煤锅炉将按照5:3:2的比例,从2012年至2014年10月31日前,分3年全部进行治理改造。同时,城区不再审批新、改、扩建燃煤锅炉。2012年至2014年期间,省市区按管理权限分别对省、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治理改造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兰州市级财政对供热企业采暖锅炉治理改造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资金按项目具体蒸吨数额落实,补助标准按年度阶梯式递减,鼓励加快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同时,还将整合社会资本,采取BT、BOT模式及捆绑经营等形式,积极鼓励市场多元投资,全方位参与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和供热。
据中国供热信息网了解,兰州市将以3年内完成城区内燃煤锅炉治理改造为目标,对城区燃煤锅炉优先实施热电联产并网、重点实施清洁能源或准清洁能源改造,并逐步向远郊县区延伸。城区内纳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规划的燃煤锅炉一律实施并网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均覆盖不到或能力不足的区域燃煤锅炉实施水煤浆等准清洁能源改造。各级政府将对城区内实施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的单位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逐步实现无煤城市的远期目标。
在改造过程中,兰州市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和供热全面推行社会化和市场化运营。社会资本可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采取BT、BOT等模式,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提供诊断、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参与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经营和供热管网建设。同时,以节能效益分享回收投资和取得利润,推进燃煤锅炉治理改造。
同时,实行“一站式”联合审批。由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牵头,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开辟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审批“绿色通道”。对各级财政投资的燃煤锅炉治理改造项目由市发改委即审即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对企业等非财政投资的燃煤锅炉治理改造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程序。
并降低相关费用。对并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燃煤锅炉,一般单位按照原既有面积45元/平方米的标准降至3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改造费,破产企业按照原既有面积45元/平方米的标准降至2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改造费。同时,对涉及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管位及道路开挖事项,由市建设局牵头统一规划报批,并由市政管理部门按照道路工程恢复成本收取道路开挖恢复费,免收道路占用费。
此外,还将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和准清洁能源改造的燃煤供暖锅炉,为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造单位自行向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申报燃煤锅炉治理改造补助资金;为市属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市级财政按20万元/蒸吨予以一次性补助;为区属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区财政按20万元/蒸吨予以一次性补助;为市属、区属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供热企业的,由市级财政按10万元/蒸吨予以一次性补助。
城区内生产性工业燃煤锅炉进行治理改造的,由市级财政按5万元/蒸吨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