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今冬采暖费收缴标准暂不调整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4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7时05分18秒

    慧聪家居采暖网 从市供热办获悉,今年采暖费收缴标准暂不调整,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近日,市供热办下发《关于抓紧做好今冬供暖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利用“十一”长假集中开展采暖费收缴工作。

    市供热办要求,各单位要立即组织足够的人员,争取到10月末,收费率达到85%以上。切实做好储煤工作,加快燃煤采购进度,开栓前储煤率要达到80%以上,年底前达到95%以上。实行燃煤储备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报告一次储煤情况。各供热单位尽快完成设备检修和更新改造,10月15日前要全部结束。市供热办对检修责任不落实、改造不到位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情况纳入对供暖单位的综合考评内容。

    《通知》同时要求,金山热电联网工程要确保按期完工、按期供暖,其他局部联网区域要按市供热办规定的具体时限全面完成联网任务。10月20日前,联网区域各单位要对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进行冷态试运行,10月25日起进入热态试运行。热态试运行后,要对系统气阻、热平衡进行调整,保证按期开栓率100%。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