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家居采暖网 “供暖期开始后,家里一直达不到18℃。从去年12月开始先后5次找到供暖部门要求测温,至今仍无人回应。”31日,家住浑南新区绿色家园的业主苗先生给本报笔者打来电话,反映自己遭遇“测温退费难”的尴尬。
室温不达标赖楼上不供暖
2008年,苗先生入住绿色家园的新居,“可从入住时起,家里的供暖就没好过”。苗先生几度产生拒交采暖费的想法。今年供暖期前,苗先生本来不想交采暖费,但考虑到儿子刚出生几个月,只好又硬着头皮交了。此时,恰逢《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实施,按照《条例》规定,如果卧室的温度达不到18℃,用户就可以申请入室测温退费。“当时就想,如果室温不达标,就去测温退费。”
采暖期到了以后,苗先生先后多次对自家客厅、卧室进行测温,发现室温均未达到18℃。苗先生的儿子只有8个月大,因为室内温度低,屡次出现感冒症状。无奈,苗先生多次找到绿色家园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希望物业能够找出室温不达标的原因,并入室测温。期间,物业两次派人上门检修地热,均未发现问题,最后认为室温低和楼上没供暖有关,但始终无人提测温的事。随后,苗先生又多次拨打东陵区(浑南新区)供热办的电话,但工作人员均表示,应该找负责供暖的物业公司。
5次联系供暖部门无人上门
31日14时,笔者来到苗先生的家。苗先生说,每天这个时候,室内温度都是一天中最高的时候,而阳光直射的客厅则是家中最暖和的地方。笔者注意到,挂在客厅墙上的温度计显示温度为16℃。苗先生的母亲和儿子穿着厚棉衣坐在床上,身上盖着毛毯。“其实,这个温度我们大人(忍一忍)也就算了,但小孩子特别遭罪,昨天,孩子的感冒刚好。”
笔者光脚站在苗先生家客厅的地板上,感觉脚底冰冷,几乎没有热气。用手摸门口外的暖气出入水管,也是微微有热的感觉。苗先生告诉笔者,春节那几天温度还上来些,有好几天室温都达到了18℃,但节一过完,温度又下来了。“我现在已经由愤怒到绝望了,前前后后找了供暖部门5次之多,但到现在仍未有人上门测温。”
随后,苗先生当着笔者的面,用免提电话拨打了东陵区(浑南新区)供热办的投诉热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能测温退费,也没权利入室测温,但可以帮助联系一下苗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负责人金经理,稍后会回电话。但之后,这位工作人员一直未打来回馈电话。
物业表示只登记不知处理结果
随后,笔者在该小区做了随机采访。家住B29号楼4单元的王女士也向笔者反映,她们家的室温自采暖期开始后就一直维持在15℃,反映到物业后,至今温度也没有提高。而一位住在B24号楼的大爷也向笔者反映,他们家有的卧室温度只有14℃,半夜经常被冻醒。
15时,笔者跟随苗先生来到绿色家园的物业。在这里,并没有见到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金经理。一位姓吕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经理不在,手机号也不知道,反映地热的问题可以先在他那里登记,随后安排测温时间。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苗先生家只是特例,小区的供暖情况还是不错的。但笔者随后在该物业公司的投诉登记簿上发现,前来登记投诉的多是反映地热不热和要求测温退费的,粗略数数,大概有近百个。对于这些投诉意见,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都已做了测温处理,并拿出一本测温记录,但笔者翻了几页发现,不但记录的数量只有几个,而且测试结果多显示室温低于18℃,有的甚至只有10℃。
“你们现在对测温的结果做出处理了吗?有没有退费的?”对于笔者的质疑,吕姓工作人员表示,他只是一个工作人员,只负责投诉登记,对于处理结果,他不知道。
本应“2小时之内测温”却拖俩月
“采暖期眼瞅着已过去大半,可到现在还没有人上门测温,实在是想不通。”苗先生告诉笔者,从他第一次提出入室测温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笔者从沈阳市供热办了解到,2011年实施的《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对居民测温退费有明确规定,除不可抗力外,应当保证用热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间供热或者供热温度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给予用热户赔偿。
而在测温退费程序上,业主第一步就是向供暖公司申请,要求测温。除非是遇到抢修等特殊情况,供暖公司在接到用户的要求后,必须在2小时之内入户测温,不能按时测温的要向用户说明情况并另约时间。如果用户对检测结果无争议,供暖公司应该按规定标准履行退费程序。如果两次以上提出测温要求,供暖公司都没按时入户测温,用户可以启动第二步,即向区供热办反映情况,由区供热办对用户进行测温,但相关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场,测温结果以用户与区供热办共同确认的为准。
沈阳市供热办主任侯冰表示,业主要求测温退费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供暖公司和相关部门不得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