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供热采暖网 “小区锅炉房贴出通知称,因为单元里有住户没有交取暖费,所以采取停暖措施。现在已经停暖快一个星期了,我们已经按时交费了,为什么还要被停暖?”12月12日,锡林南路广电小区4号楼七单元的业主向笔者反映。
当日中午,笔者赶到锡林南路广电小区,在一位业主家里摸了摸进水管和回水管,没有温度。在其卧室看到,地上放了台电暖器。“随着外面天气变冷,家里也变得很冷,我们大人没什么,但是孩子受不了,希望小区锅炉房能尽快恢复供暖。”该业主说。
笔者在小区大门口看到了停暖通知,内容为“因本小区4#楼7单元欠费严重造成无法正常供暖,现给予停暖,望别的单元未交费用户抓紧缴费,以免造成停暖。锅炉房2014年12月5日”。而张贴在单元门上的停暖通知上则写着“因单元欠费严重造成无法正常供暖,现给予停暖,已缴费用户请到锅炉房进行退费,停暖造成一切后果住户自负。锅炉房2014年12月5日”。
随后,笔者来到该小区的锅炉房了解情况。据锅炉房马姓工作人员讲:“我们一两天就会供暖,这也是无奈之举。4号楼七单元共有12户,6户交了取暖费,另外6户没有交,没交取暖费的6户居民共欠22966元。工作人员上门催缴,他们就说没钱,一直拖欠。”
马姓工作人员给笔者拿出了一本“暖气费欠费情况统计表”,该统计表显示,在广电小区4号楼七单元未交费的6户里,有一户从2007年开始就没有交纳过取暖费,所欠费用已经超过了10000元。基本上每个单元都有欠费的住户,少则几千、多则上万。
提到什么时候恢复供暖,马姓工作人员称:“这一两天就会恢复,主要是警示那些欠费居民,他们不交费会使整个单元受到牵连。”
昨日,笔者再一次来到锡林南路广电小区。从业主那里了解到,12月13日锅炉房就已经恢复供暖了。笔者从锅炉房马姓工作人员处了解到,4号楼七单元未交纳取暖费的6户里,已经有5户交了取暖费,欠费超过10000元的那户人家始终没有交纳取暖费。
就此事该如何处理,笔者咨询了呼和浩特市供热办。据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供热单位可以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五按日加收滞纳金;(二)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报供热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措施对其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三)逾期超过三个月未交纳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历年拖欠热费的用户必须同供热单位签订补交协议,按期偿还所欠热费。供热单位不得以清欠历年欠费和部分用户未交费为由,拒收当年热费、拒绝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