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供热采暖网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确定了28个2014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要求已确定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及早着手,做好工程招标、入户宣传等前期工作,统筹安排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通知规定完成的全部改造项目,必须满足当年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要求,不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改造项目,将视为不合格项目,不予通过验收,不予拨付中央奖励资金中的清算资金和省级奖励资金。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改造成效显著的城市,在分配省级配套资金时给予倾斜。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造任务的城市,实行责任追究,并扣除当年全部省级奖励资金。
此外,省住建厅指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对改造工程全过程实施监理,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建设方在改造中有关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对选用的计量器具等材料质量严格管理,严把工程准入门槛,要加强现场管理,搞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