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家居采暖网 随着春天的来临,我国北方地区的供暖季也结束了。但是在山东省潍坊市的昌乐县有一个小区却开始收起了供暖电费。那么这个"供暖电费"是个什么费?小区物业称,是因为楼层过高,需要二次加压才能保证供暖效果,这项费用即为二次加压所产生的电费。(4月20日齐鲁网)
处在住户也就是暖气用户的角度来看,既然每平方米交了22元的供暖费,就不应该单独再交一次所谓的"供暖电费"。这其间的道理很明显,暖气做为一种商品,其提供给用户使用,理应采用一价制收费,不可以收两次费用。这就好比,你在超市里买了一桶油,收银台收了你100元钱的油钱,出门的时候,门卫不可以再收你5块钱的油桶钱一样。
但处在物业的角度来看,其只是一个管理与服务主体,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承担为保证供暖而产生的二次加压的费用。因此,这项费用就被平摊到了住户的头上。这显然是相关方面只看到了暖气这个商品的归属和使用者责任,却没有看到商品理应一价制,以及谁收费、谁获利,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比如用户和物业公司之外的供暖公司的责任。
一方面,根据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供暖公司是供暖者加收费者,也是供暖获利者,其理应承担暖气这个商品从生产到供给给用户消费过程中的所有成本。不能将基本生产费用归于企业,而将暖气供给加压(相当于商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分摊给用户。另一方面,做为经营者,供暖公司不可能无法预见到高层需要加压,加压需要用电产生成本等问题。在预见到这些问题之后,就有必要对企业的成本进行估算和内部分摊。即便是企业确实无法承担,也可能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用适当调高高层住户的暖气费用的办法来弥补,而不能把皮球踢给物业公司,致使物业公司再次收费,出现一个商品,两次收费的情况。
物业公司收取"水暖电费"最让人忧心的地方莫过于,对于类似的二次加压所产生的费用,到底该谁承担,该如果收取等问题,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可能由物业承担了,有的是供暖企业承担了,有的则由用户承担。在如今一些城市楼房越盖越高的情况下,这显然已经成为一大问题。因此,尽快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明确高层住宅暖气二次加价的成本分摊原则、标准和方法,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