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太阳能网讯】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已由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01]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教育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聋哑学校,代建单位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市国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阳能(空气源辅加热)热水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北至荣吉西路,西至康桥北路,东、南侧规划为20米道路,总用地面积约63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860平方米。
招标范围:太阳能(空气源辅加热)热水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集中集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包括检疫)、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工期要求: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总包方评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小于6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代理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太阳能设备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3.3投标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5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本项目原报名无效,须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7月15日09:30时,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5867830595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锋夏伟立
联系电话:0574-87295348、87629230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箱:nbit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