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新风网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260ZBL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地址:卫华巷15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029-875189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87王真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学校名称
教室数量(间)
教室层高(m)
使用面积/教室(?)
数量(台)
碑林区铁五小学
92
3.1
59
64台柜机、120台吸顶机
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
86
3.2
68
172台柜机
西安市碑林区幼儿园
12
3.2
137
22台柜机
碑林区西铁第二幼儿园
10
3.4
129
20台柜机
项目预算:600万元
项目用途:改善教室空气质量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B证),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须提供2016全年度的财务报表、2017年至少3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2017年至少3个月的的企业人员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8、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业务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真(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998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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