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水工业网 随着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和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颁布,黑臭水体整治成为一块难得的大蛋糕,目前行业预测黑臭水体治理市场规模将超过7000亿元,在国内很多行业低迷的状况下,吸引了众多行业内外资本大鳄的关注和抢食。这虽引来了源源不断的治理资金,但也暴露了诸多乱象。如果不及时应对,浩浩荡荡数千亿投资的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有可能以失败告终。
错误路线:只截污、无自净
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路线还一直不是很明确,目前国内很多官员、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片面强调了控源截污,认为只要100%截污、彻底清淤、不断升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就可以根本解决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可能对于长江、黄河这种有长期稳定的清水补给、水体长期流动的天然河流来讲是正确的,但城市河道的特点是:多为排洪河道、水源不稳定、流速缓慢或静止、降雨汛期和干涸期水位落差大,普遍存在自净力极端低下的问题。污水进入河道后,不但不能逐步自我净化,即便干净水源也会逐步恶化,自净能力为负值,呈现的是“自污”倾向。
这种情况下,无论截污、清淤做得多好,如果不大幅度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扭转“自污”趋势,河湖水体就不可能真正治理成功。自净能力的大幅提升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必须要引起足够重视。
控源截污是前提和基础,这毋庸置疑。但做到100%彻底截污,实际上很困难,将雨水管跟污水管分开,建设不同的两条管线,工程量非常巨大,尤其在旧城区,要在整个城市地下再建一条管线,全部打通需要大量拆迁,如同重修一套地铁体系,即使不计成本,也需要10-20年的漫长时间。
由此,我们认为黑臭水体治理应该分两步走。第一阶段是控源截污,包括一部分清淤工作,从源头治理,这是基础。但这并不是整个河道治理的唯一内容,也不是全部工作。第二阶段,要大幅度提升水体自净能力。这种自净能力实际上是建立在以微生物为基础的生物链生态系统上的,这就需要在河道内部建立高效的直接净化体系,才能够快速地削减水中的污染物,全面提升水质。
自然水体的自净能力就是它们的免疫系统。当有部分污水排入的时候,不管是未能够截住的少量污水,还是随雨水一块流进的大量雨污水,能够通过直接净化体系把这种污染快速净化掉,让净化速度大于污染速度,让河道从“自污”状态变成快速“自净”状态,这样才能快速地扭转长期存在的黑臭现象,全面提升河道景观与城市景观。第二阶段的治理效果往往立竿见影,快速改变河道面貌,不像第一阶段,可能需要漫长的时间。
在治理资金的分配上,现状是第一阶段大量烧钱,第二阶段却近似零投入。我们认为至少8比2的比例分配才合理,即第一阶段花费80%资金,第二阶段花费20%资金。
PPP招标:重价格、轻技术
城市河道黑臭水体整治的PPP招标(指公共基建领域的公私合作融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评标过程中以什么标准选择中标单位,反映了业主单位对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理解程度,决定着将来项目的成败。
据我们的观察和亲身体会,目前全部是以普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准来评分选择的。普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中,默认的前提是技术上早已成熟,只要具备相应资质即可,不存在技术失败风险。评标中主要看重的是商务条款,谁的报价低,谁的资金雄厚、融资能力强,谁的让利幅度大,等等。虽然也有技术标分数,但只要按标书要求一一响应,都能得到高分,拉不开分差,也就是默认了投标各家的技术方案都是可行的。
在工程建筑行业,这种评判标准无可非议。但是,黑臭水体整治行业目前完全不是技术已经成熟的行业,而是仍处于研究探索中、技术难度很大的新行业,还有很多技术难题有待破解。太湖、滇池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黑臭河道,都是投资数十亿甚至数百亿资金大规模治理过,但都只是取得部分进展,远远没有彻底解决污染问题。这充分说明,这还是一个仍有待不断创新突破的前沿技术行业。
实际上,前沿高新技术行业都如此,如我国的歼20飞机、量子计算、抗癌药物等,都是一边研究一边进步。国家在选取科研攻关承担单位时,则是看谁的技术路线领先、谁的中试效果好、谁更容易出成果,也就是评选过程是重技术、轻商务,不同的技术方案评分中,也是明确分出三六九等,淘汰失败的技术、扶持表现最好的技术,不会“和稀泥”,更不会不问技术好坏,只看最低价。这才是前沿技术行业应该有的评标选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