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水 工业网】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贵州各级法院共受理涉生态环保类案件2319件,审结2167件,以司法审判推动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
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卢飏介绍,2014年,贵州在全国首创以水流域划分为基础,确定跨区域管辖环保案件的审判模式,在全省法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一四五”审判格局。
卢飏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置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和黔西南州4个中级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在清镇市、仁怀市等5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保护人民法庭,实行跨行政区域的案件集中管辖。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年来贵州省各级法院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环境审判功能,审结了一批典型环境污染案例,以案例推动形成“污染也是违法犯罪”的社会共识。
其中,清镇市环保法庭审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为全国首例跨区域管辖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该院受理的原告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贵州永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案,为全国首例检察院作为原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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