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全面公布黑臭水体污染源排放情况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7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9时15分46秒

    慧聪水工业网 高新区(江海区)已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19户,生猪近5000头,减幅达38.23%;蓬江区已清理禁养区生猪养殖场83个,生猪约2.2万头……

    这是江门市加强农业面源治理,强化精准治污,打好黑臭水体整治硬仗的一个缩影。在近日召开的江门市水环境大整治暨黑臭水体治理动员大会上,笔者获悉,江门已对外全面公布了6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河涌流域范围内的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排放情况,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前市区基本消除重度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工作目标。

    江门市委书记林应武指出,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农业生态红线,保护好重点河流、海岛岸线和海洋生态环境。

    江门市市长邓伟根则表示,江门水污染形势严峻,水质改善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差距,铁腕治理,共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两项制度开启水污染治理新格局

    根据《江门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江门市蓬江区天沙河、杜阮河,江海区麻园河、龙溪河(马鬃沙河),新会区会城河、紫水河6条河流为黑臭水体。

    2016年8月,江门印发《2016年江门市水污染防治挂牌督办重点任务清单》,对该市22个镇9个街道下达73项挂牌督办任务,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均被下达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任务清单明确黑臭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督办内容、限期时间和工作要求。

    “市政府将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对水污染防治挂牌督办工作进行现场督办,督查时还将邀请人大、政协参加。”江门市政府党组成员容福华表示,相关部门还要建立工作信息调度制度,每季度结束前5天,各市、区将本季度挂牌督办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市府办督查室。

    2015年7月,江门已在潭江流域实施“河长制”,在其干流及15条支流设置18个河长考核断面、31个段长考核断面,分解落实整治任务。从今年第三季度起,江门还将对未能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街、镇考核断面按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变化幅度排名,并实施相应奖惩制度。

    整治污染源对黑臭水体精准治污

    从污染源头切入,是江门实现精准治污的一个重要手段。

    “农业污染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是我市水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谋指出。以江海区为例,该区目前共有畜禽养殖场513户,生猪存栏数达7.4778万头,家禽存栏18.74万只。这些养殖场大部分没设立废弃物和废水处理设施,液态粪水直接排放,加剧了该区的麻园河、龙溪河污染程度。

    结合农业生产污染严重的实际,江门制定了《江门市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2016年底前,各市、区将依法关闭或搬迁流域范围内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2017年6月底前,各市、区需完成流域范围内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的配套建设并达到环保要求。截至7月底,江门关闭、搬迁或停止养殖场193个,涉及生猪4万头。

    在工业污染源整治方面,江门明确,2016年底前,依法取缔全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此外,江门还印发《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

    在生活污染源整治方面,十二五”期间,江门投入12.29亿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污水处理厂11座,总处理能力41.6万吨/日,建成配套管网181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

    水质监测数据将实时对外发布

    “我们从2016年3月初开始进行摸查,对六条黑臭水体流域地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进行了实地走访梳理。”江门市环保局副局长叶水生告诉笔者,该局已分两批公布了6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河涌流域范围内的129家废水排放工业企业、26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32家养殖专业户(散户),以及流域内约154.6万人生活污水排放情况。

    笔者在该局网站看到,公布出来的农业污染源信息十分详尽,包括“养殖户名称”“地址(镇村)”“场地出租方”“养殖种类”“出栏量”等,而且大至出栏量4万多的规模养殖场,小到出栏量只有4头的散养户都列在清单上。

    据介绍,江门市率先对黑臭水体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公布,旨在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形成治水氛围。接下来,该市将在今年底前建成天沙河、马鬃沙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将自动站数据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实时监控。为让各界能方便的获知江门各条河流水质情况,该市还将争取在明年上半年推出统一平台,实时向公众发布潭江流域以及天沙河、马鬃沙河的断面水质监测数据。

    在此基础上,一方面,江门准备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根据环保守法状况对企业作出“绿牌”“黄牌”或“红牌”评级;另一方面,江门计划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及监督机制,坚持实施环保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检举、揭发、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发动民众共同参与水环境保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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