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海绵城市指导意见 水务板块迎良机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5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9时18分18秒

    慧聪水工业网 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意见提出要统筹有序建设海绵城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在具体推进事项方面,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统筹,首先是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从2015年起,全国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其次,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最后,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而在此前,水利部就曾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旨在指导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可见未来海绵城市的发展空间相当巨大。

    现代社会中,水利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支撑和保障系统,我国目前水利基础等设施十分薄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水利板块近期已经形成上升趋势,或将在后期海绵城市建设中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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