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规模:对东海东路周边进行亮化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当代艺术馆洗墙灯5套、投光灯53套,岸琴御公馆洗墙灯215套,银都景园洗墙灯148套,山水庭院洗墙灯328套,金都碧海山庄洗墙灯293套,海风花园洗墙灯36套、投光灯20套,石苑别墅洗墙灯397套、投光灯30套,名仕花园洗墙灯178套、投光灯8套,青岛航标管理站洗墙灯272套、投光灯10套,东方之珠花园别墅洗墙灯214套、瓦筒灯55套,银海学校洗墙灯326套、投光灯87套,银河不夜城投光灯38套,金地公寓洗墙灯41套、投光灯90套,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学校点光源73000套,车宋安置区洗墙灯1406套、投光灯288套、点光源9381套,海韵花园洗墙灯200套、投光灯20套,老管委投光灯30套,瞭望塔洗墙灯50套、投光灯10套,东海路南侧绿化带照树灯2200套、投光灯800套,海尔路与银川东路、仙霞岭路、苗岭路交叉口绿化带投光灯300套,香港东路与云岭路、秦岭路交叉口绿化带投光灯200套,蔚蓝海岸南侧绿化带投光灯300套,鲁商凯悦酒店北侧绿化带投光灯100套,东海东路北侧绿化带照树灯800套、投光灯1400套,啤酒城大门及两侧绿化带投光灯100套,青银高速至张村大桥东西两侧绿化带投光灯800套,辽阳东路与青银高速交叉口绿化带投光灯500套,香港东路与松岭路交叉口绿化带投光灯800套等。
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施工及采购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照明工程设计);
2.1.3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
2.2.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一级)照明设计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2.1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2、3条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二.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1、3条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或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具备(独立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同类工程经验。
1.1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同类工程经验可以是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4.同类工程界定:
景观亮化工程总承包(EPC或DB模式)项目。
4.1 EPC模式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4.2 DB模式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