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 为切实做好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安徽省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举措加强监管。
该局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总结巩固四个阶段。4月1日开始,将严肃查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在此之前,该局对全市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情况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排查摸底,发现在小商品市场、学校周边等地有10余家店铺经营该类产品,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告知并向相关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在该市某学校附近眼镜店检查发现,该店已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店内部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夹杂在普通隐形眼镜中一同销售,此类产品大多无中文标识,未经过产品注册。执法人员向店家发放了国家局公告,并告知4月1日以后不得再经营此类产品,只可以经营经过注册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