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 近日,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重庆市黔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密切合作,3天连续破获3起涉嫌制售假药案。这3起案件分别是经营邮寄假药“关节炎胶囊”案、制售“专用通穴胶囊”假药案、销售假药“乌梢蛇佛手胶囊”案。
办案人员发现,上述假药均无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外包装,无一例外都夸大宣传,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示“立即见效”等字样。
办案人员连夜突审得知,售卖者经由网络广告获悉“关节炎胶囊”、“专用通穴胶囊”等假药信息,从河南、云南等地购进假药后,再转卖他人并从中获利。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规定,执法人员判定以上产品均为假药。黔江警方以涉嫌制售假药罪,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刑拘,已分别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