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彭水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
采购编号:
PSZC-2010403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合格竞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合格的竞标人还应符合特定资格条件: 1、竞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提供所投主要设备设备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对该项目的专项代理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法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4、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1年01月06日 14:3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01月11日 16:0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传真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本招标公告所指定的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所参与合同包号。
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所参与合同包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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