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业内人士热评造价咨询资质“取消”试点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8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9时54分49秒

    慧聪LED屏网报道    

  

  2019年11月15日,国发〔2019〕25号《国务    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中提到在试点区域直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在附件发布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明确提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直接取消审批,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本次公布的清单还涉及房建一级、市政一级,部分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以及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方面的调整,施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其中清单还涵盖特级资质和其他资质的调整,实行电子化申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直接取消消防资质审批等等重磅政策。

  对此,业内人士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工程咨询博物馆馆长孙冲冲: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现在试点取消,未来全面取消将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将进入到“拼人才、拼服务、拼实力、拼品牌”的新阶段。

  中量咨询预判造价行业发展趋势:1、市场竞争加剧,“跨界入侵”将激发造价行业鲶鱼效应;2、推动造价企业业务升级,未来的竞争将会集中在“服务”、“信用”、“品牌”等关键领域;3、主管部门监管重心转移,强化工程中期、后期管理;4、行业更加重视个人执业,“合伙人”群体将会扩大。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预判:造价资质即将全面取消,几点预判 :1、对造价咨询企业冲击不大,不是利空反而是利好;2、造价咨询资信评级取代了资质成为新的门槛;3、造价咨询企业人才争夺战更加激烈。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往的造价咨询行业中,业主单位多根据甲级、暂甲级、乙级等相应资质选择委托服务方,没有经过深入了解,难以保障服务质量以及业主利益。

  国务     院试点取消造价企业资质要求,将使造价咨询服务走向进一步的专业化与透明化。业主选择咨询服务,将会更加关注服务方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人才,信誉,业绩三方面。人才是第一位的能动因素,只有优秀的人才,才能为企业创造有竞争力的业绩;只有优秀的人才,才能为企业赢得信誉和荣誉。懂经营的管理人才、复合型拨尖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出身的管理人才将成为香饽饽。未来企业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

  百度百科

  什么是证照分离?

  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上海自贸区建立和扩区以来,率先开展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了市场准入领域的“先照后证”,也就是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新闻重点

  1、试点区域

  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

  2、试点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1日起。

  3、试点方式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的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4、试点具体内容

  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的要求。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5、取消资质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

  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6、何时全国推广

  本次试点是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院决定允许范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可以决定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国务      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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