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维保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2、项目名称: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维保项目
3、项目编号:2011CGYC001
4、项目用途、要求、服务期:
本次招标是采购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运行稳定性、故障后恢复、保障视频会议系统能够不间断运行,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等的服务及设备的维护,服务期三年。本项目的合同期限将会根据税务总局金税三期视频会议项目的进程出现提前终止的变更。
5、投标人及资质要求:
本项目由具备相应技术支持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及技术实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为厂商或集成商。集成商投标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6、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2:00—3:30,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集成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8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