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济南市政法委
联系人:朱寿民
联系方式:0531-66601332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
联系方式:0531-66603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济南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项目
JNCZGK-2011-105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济南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建设项目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要求投标供应商智能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7)本项目要求的授权书、质保函原件不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审查要求,但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布成交公告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授权书原件、质保函原件,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授权书原件、质保函原件则中标无效;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为方便见证律师审验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文件,请投标人另外单独准备一套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在封面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在投标人投标的同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交见证律师备查。(所有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验证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9:00投标人持单独密封的资格、资质文件,交见证律师审验。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1年12月09日至2011年12月27日
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