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会议桌椅、音响设备等,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见后附表:
2、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6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本次询价采购可以分包报价,也可以采取联合体形式整包报价(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4. 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2010 年10月18日10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0 年10月18日10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