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音响灯光网12月20日报道 黄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LED显示屏,会议音响系统,视频监控设备一批,我们热忱欢迎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按期参加年审)、供货能力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就所附《货物报价表》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12月23日下午4::00前(逾期拒绝受理),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函应当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当日下午4:00整开标。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本中心不接受开标后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若中标后,以种类不全、无货等不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履行合同中有不当行为的,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应确保产品质量,对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和供货时间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对所投报价函可采用密封快件投寄、当面投递(并说明:“请勿在2010年12月23日下午4:00之前启封”)至黄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205室,联系人:8538470)。胡雄心,联系电话及传真:黄山区财政局北二楼
5、如有技术疑问,请联系吴先生,联系电话:13905596949
黄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17日
备注:
1、本次询价采购,参照当前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有效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中标所报价为签约的合同价。
2、供应商所报商品报价,如高于单位预算单价,则作废标处理。
3、中标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时限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工。
4、供应商在中标后时,应交纳百分之五的履约保证金。
5、报价函应完全响应附件中规格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报价函各一式二份。
附:货物报价表
货 物 报 价 表 (hsq-2010-073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