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部贺岁片,昆明最大的KTV量贩“温莎”因为涉嫌盗播这部电影被著作权方告上法庭。今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理此案。
电影《非诚勿扰》由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拍摄,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该片的著作权。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张宏雷称,不久前他们无意从一个消费者口里得知,在昆明春城路上的温莎店里唱歌,点歌系统里可以点播电影《非诚勿扰》。
“‘温莎’没有缴纳过版权费,不经允许盗播电影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著作权。”张宏雷说,去年11月,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为此事给昆明温莎娱乐有限公司发去律师函。回函里,“温莎”称他们是一家诚信、自律的企业,一贯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在云南首家率先签订卡拉OK《著权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并缴纳了相关费用。“公司并不知晓歌库中有《非诚勿扰》影片,经查实这是我公司歌库录入人员不慎加入歌库,且未做任何营利性消费,未有任何商业用途,我公司于第一时间删除。”
在回函里“温莎”并没有表示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他们的态度很不诚恳,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昆明北环温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温莎春城店)、昆明温莎娱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万元。
今天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两被告承认他们的点歌系统里确实有《非诚勿扰》这部影片,“但这是管理人员的疏忽不小心弄上去的,公司并不知情。”代理人称,这是公司管理中疏忽造成的过失,公司愿意在适当范围内作出赔偿。但原告夸大了其损失,公司只愿赔偿原告的调查取证费和公证费用。此外还称“温莎”的点歌系统里提供“影片欣赏”,但很少有人会花上一、两百元来KTV看电影,所以《非诚勿扰》该片虽然在“温莎”的点歌系统里,但根本没人点播观看过。
“温莎既然明白‘电影不在其经营范围’,且其只有卡拉OK歌曲的合法授权,为什么会在歌库‘不慎’加入电影?”张宏雷称,“温莎”的行为是明知故犯,不是其所说的疏忽造成。“温莎”歌库中“影视欣赏”栏目中,中外电影至少上百部之多,据了解“温莎”都没有缴纳过版权费。“作为昆明最大的KTV企业,连起码的版权意识都没有,他们应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因为原告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改日宣判。
律师
昆明很多KTV都在盗播电影
“昆明很多KTV的点歌系统里都可以点播看电影,如果没有缴纳电影版权费,KTV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张宏雷说,根据法律规定,KTV只有事前获得电影著作权人的明确书面许可,才可能复制、放映或点播电影。如果KTV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通过此案,希望KTV知道使用正版歌曲必须支付费用,使用正版电影也必须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