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5月25日,微博@急诊夜鹰发布名为《CFDA盖章了:冬虫夏草无用且重金属严重超标,存在中毒风险》的文章,其中提到:2016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发布消费提醒: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而且检验的虫草及其制品中,重金属砷的含量严重超标(4~10倍)。
2016年2月4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消费提示,称检测出冬虫夏草类产品砷含量超标,长期食用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可能在体内蓄积存在风险。
健康时报就此发表《冬虫夏草含砷量之争》一文,多位中药专家提示,对人体有害的其实是含量极低的三价无机砷,正常量食用冬虫夏草并不会产生危害。
2016年3月4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中表示,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保健品原料必须列入保健品目录,里边有一部分是属于中药材,但这部分中药材一定要是食药同源目录,才能作为保健品的原料。
2018年2月27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这4种保健品不保健,千万别花冤枉钱了!》,文中食品与营养专家云无心博士提到,冬虫夏草被神化。早在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发布消费提醒: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而且检验的虫草及其制品中,重金属砷的含量严重超标(4~10倍)。在目前的科学文献中,对虫草的研究大多数都是中国人做的,而且研究水平基本上处于“成分识别”的层次。没有什么高质量研究能证明冬虫夏草对人体健康有特殊功效。
在《冬虫夏草含砷量之争》一文,专家表示,日服1000根虫草才可能超标。CFDA消费提示指出,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参考研判标准为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的限量值1.0mg/kg。2010年底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发布《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可见冬虫夏草不能作为保健食品原材料。
“冬虫夏草被2015版《中国药典》收录,但不在新资源食品目录中,法律上应属于中药而不是保健食品。”刘春生强调,最新版《中国药典》并没有对冬虫夏草规定砷含量检测指标,业内一般参考《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的砷限量指标(<2.0mg/kg)进行要求。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均沿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总砷最高允许摄入量每千克体重50μg,以普通人63kg计算,每日最高摄入量为3.15mg。2015版《中国药典》规定冬虫夏草每日最高摄入9g,按CFDA提示冬虫夏草含砷量最高值9.9mg/kg计算,每日冬虫夏草最多摄入0.0891mg,仅为国际标准3.15mg的2.83%。以一根虫草0.3克计算,每日需食1060根才可能超过国际标准。
养生热潮中,冬虫夏草一度被称作“软黄金”。在主要生产地青海,甚至流传着“一两虫草三两金”的说法。
其实,冬虫夏草的神效传说,科学上既没有证伪,也没有证实。有人坚持将冬虫夏草比作“灵丹妙药”,有人则表示“吃它不如吃萝卜”。两种极端观点之下,冬虫夏草的药用成分是什么,效果有多强,会出现什么病理反应?至今依然是众说纷纭,其命运也扑朔迷离,几度反转。
2017年10月,国际知名科学杂志《细胞》子刊研究成果确认,冬虫夏草不可能含有虫草素等抗癌成分。消息一出国内一片哗然,也让冬虫夏草陷入了“无用论”中。
而对国人而言,经千年锤炼、历代相传的中药材“冬虫夏草”同样是不能轻易否认的。最早把冬虫夏草正式纳入中药行列的记载是在清代《本草从新》中:“冬虫夏草甘平保肺,益肾,补精髓,止血化痰。”《中国药典(2015年版)》也记载,冬虫夏草功效为补肾、益肺、止血化痰,用于久咳虚喘、劳嗽咯血。
争议之中,也是时候让冬虫夏草回归理智消费、回归“平常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