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5月1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8年第1号)》。
广东高信药业有限公司、湛江南北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湛江健翔医药有限公司、湛江市光正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6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湛江市药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当地市局报送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