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前淄博部分酒店仍有最低消费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6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20时18分03秒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新规规定,餐饮行业不得设定最低消费,对违反这一规定的经营者,有关部门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今天上午,记者走访张店城区多家酒店了解到,目前仍有酒店设置最低消费。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3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商品、服务价格和消费金额,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对违反这一规定的经营者,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今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张店城区多家酒店。记者从西五路与鲁泰大道路口附近几家酒店得知,这几家酒店均没有设置最低消费。不过,有几家酒店不允许自带啤酒“。我们不收开瓶费,但是酒店不允许自带啤酒。”西五路与鲁泰大道路口处福口居的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联通路与柳泉路路口附近的几家酒店。走访中,多数酒店表示没有设置最低消费。当记者询问联通路又一村大酒店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酒店房间有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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